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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世纪天合律师事务所2011年换届及管理方式转换方案
出处:        日期:2011-10-27

关于通过《江苏世纪天合律师事务所

2011年换届及管理方式转换方案》的决定

 

2011年10月20日,江苏世纪天合律师事务所11名管理合伙人召开会议,听取了黄伟东对事务所换届及管理方式转换的说明,经过讨论、表决,通过了《江苏世纪天合律师事务所2011年换届及管理方式转换方案》。

会议认为,根据事务所发展的实际,适时转换事务所的管理方式,能够充分适应事务所不断发展的需要,适应法律服务市场日趋激烈的现状,适应合伙人队伍的不断成熟与扩大,发挥各合伙人的积极性,推进事务所管理的规范化、正规化。

 

                                                    

江苏世纪天合律师事务所

2011年换届及管理方式转换方案

 

一、事务所结构层次

所有登记合伙人组成全体合伙人会议,作为事务所协商机构,协商事务所发展大计。

以原有11名合伙人组成管理合伙人会议,作为事务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讨论决定事务所的一切重大事项。

选举5名管理合伙人组成管理委员会,作为事务所常设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贯彻执行管理合伙人会议的决策和事务所日常事务的处理。

管理委员会成员中选出主任一名,对外代表事务所,对内负责管理委员会的运作。

 

二、全体合伙人会议

    作为事务所的协商机构,每年举行一次会议,由首席合伙人主持。协商事务所发展大计,听取全体合伙人建议和意见,沟通全体合伙人。

 

三、管理合伙人会议

管理合伙人会议有11名管理合伙人组成,是事务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由首席合伙人主持管理合伙人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负责事务所一切重大事项的决策。管理委员会主任或三名以上管理合伙人提议的,召开临时会议。

 

四、管理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负责事务所日常的对外营销、组织推进法律服务产品的研发、财务运行、人力资源管理、律师执业管理与投诉处理、事务所文化建设。

管委会正副主任为事务所正副主任。管理委员会向管理合伙人会议负责。

管理委员会的任期为三年。

 

五、下列事项,管理委员会可以提出初步意见,由管理合伙人会议决定:

1、聘用内勤人员及其薪酬待遇;

2、录用实习律师、聘用律师;

3、年终分配;

4、非日常性开支单笔或单项活动达到10000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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