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4日,江苏世纪天合律师事务所举行破产管理人制度与实务的辅导。常熟市人民法院金建峰副院长、王东辉庭长及破产合议庭的其他法官,向律师介绍了破产管理人的相关理论、破产实务知识。这是江苏世纪天合律师事务所入围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录后采取的学习培训的第一课。事务所希望借此机会,提升全所办理破产业务的能力,提升办理其他非诉讼业务的能力,适应政府转变职能后律师服务市场的新变化。
到会律师还抓住良机,向辅导人员咨询涉及破产管理、企业解散清算等方面的法律问题。